未來的市場發展與許多動態因素息息相關,這些因素包括嚴格的環境法規,向高端產品的轉移以及勞動力成本的增加,也正是這些因素推動了中國涂料行業的整合。
一、溶劑型涂料受限,水性項目發展迅速
從相關的環保法規實施開始,溶劑型涂料在較發達的城市和省份的使用已受限。例如,2017年5月1日起,深圳市全面禁止在家具產品制造過程中使用溶劑型涂料、膠粘劑和有毒板材。2018年5月1日起,上海市禁止在新建、改建、擴建的建筑工程中使用溶劑型外墻涂料;禁止在建筑(裝飾裝修)工程中使用溶劑型木器涂料。2018年3月份天津市發布《天津市機動車維修行業涂漆作業綜合治理實施方案》,要求2019年1月前全市汽修業全面開始使用水性涂料。
除了這些單獨的禁令外,另一個替代驅動因素是對包括苯和甲苯在內的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征收環境稅。實際上,國家發改委于2019年4月發布的《工業結構調整指南目錄》鼓勵在水性木器,工業,船舶涂料,功能性外墻保溫涂料和其他領域使用低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涂料。
基于此,各公司都做出了相應的反應,增加了其水性涂料的產能,關閉了溶劑型涂料的產能。例如,重慶三峽于2019年5月宣布建設一條年產能2.5萬噸的水性工業涂料生產線,以取代現有的1萬噸溶劑型涂料產能。
二、2020的展望
2020年是《三年行動計劃》的收官之年,伴隨著我國VOCs相關政策標準管理體系的逐漸完善,VOCs的減排與控制行業將繼續延續精細化、規范化的發展方向,將以重點行業為著力點,實施重點行業VOCs治理和工業園區綜合整治工作,逐步提升污染源監管及監督性監測能力建設,削減VOCs排放總量。
源頭減排方面,源頭替代依然是工作重點。2020年,《低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含量涂料產品技術要求》等標準將發布,各行業將更加重視使用低揮發性有機物含量的原輔材料替代高污染材料,從源頭上減少VOCs排放,水性及環保型的涂料、油墨、膠粘劑、清洗劑等將加快推廣使用。
過程控制方面,加強無組織排放控制,措施性要求與限值要求并重,采用密閉生產技術,提高廢氣收集效率,減少無組織逸散,將成為化工、涂裝、印刷、制藥等VOCs排放重點行業的治理工作重點。
末端治理方面,2020年國家將發布包裝印刷、表面涂裝等重點行業污染防治可行技術指南,VOCs治理工作將從前幾年的無序發展繼續朝著規范化方向發展。溶劑回收、吸附濃縮、蓄熱焚燒(RTO)、催化燃燒(RCO)、生物技術等主流治理技術的產品標準和技術性能要求將逐步完善。低溫等離子體降解、光催化、光氧化等治理技術的水平將有所提升,并逐步確定其適用范圍。